关于缴纳宣城基地职工住房第四次房款的通知

日期:2024-5-15作者:党委办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阅读次数:3725字体:[] [][]


各购房职工:

根据进度计划,宣城基地职工住房建设7月底能够达到初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宣城基地建设项目有关文件精神及宣城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讨论结果,经311地质队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向各购房职工收取第四次购房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标准:第四次缴纳购房款金额为10万元(含车位4万元),剩余房款交房时付清。

二、交款期限: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

三、交款方式:购房款必须由购房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采取转账方式交纳至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账号:3405 0175 8608 0000 12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状元路支行

四、其他:2024年7月16日至7月19日,311地质队财务部门核对交款职工名单;2024年7月22日,对在2024年7月15日24:00时交齐四次房款的(购房面积约140m2户型54万元,购房面积约120 m2户型48万元),按政策进行选房排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交齐四次房款的(购房面积约140m2户型54万元,购房面积约120 m2户型48万元),不参与此次选房排名,且其排名顺延到最后。

 

               宣城皖地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